优惠活动种类繁多 破“4”后的银行消费贷你会动心吗******
破“4”后的银行消费贷你会动心吗?
春节成为各大银行推广个人消费贷款最佳窗口
即将到来的春节,不仅激发大家的消费热情,也成为各大银行推广个人消费贷款的最佳窗口。
北京青年报记者发现,2022年12月以来,很多银行推出种类繁多的个人消费贷款优惠活动,部分幸运客户可以在活动期间获得突破正常利率下限的超低利率,目前市场最低的优惠利率是招行闪电贷给出的3.2%。与此同时,国有大行的最低利率在破“4”之后继续下调。
银行争相向优质客户发利率优惠券
近期招行推出闪电贷8周年大型优惠活动。根据手机银行显示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客户会收到一张6.6折的利率优惠券,2023年1月4日至31日期间使用优惠券申请提款,年化利率低至3.7%起。此外,招行还会在活动期间送出20万份现金红包,提供百台华为手机作为抽奖大礼,以吸引更多客户使用闪电贷。
据了解,3.7%并非此轮活动中招行给予客户的最低利率。读者刘先生表示,招行App显示自己闪电贷的利率本来是5.94%。2023年1月初,客户经理打电话说可以申请闪电贷年利率3.2%的优惠券。2023年1月5日,刘先生使用优惠券贷款2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果真是3.2%,而且还可以使用先息后本组合还款方式,前期还款压力很小。
据了解,招行闪电贷3.2%的利率优惠券不能直接通过线上渠道获取,必须通过客户经理申请。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咨询招行东城区一家支行的客户经理,对方告知,前几天还可以申请3.2%的优惠券,但现在个人已经不能办理,只针对30人以上的团体集体办理。目前通过客户经理可以申请3.6%的利率优惠券,需要在申请后7天内提款,且不能超过2023年1月底。
北青报记者发现,交行广东分行也于本月推出惠民贷新年专享福利,优质单位受邀客户首次成功授信,会收到一张年利率为3.6%的利率优惠券,突破了惠民贷3.85%的利率区间下限。此外,惠民贷客户首次提交申请,可兑换2张5元支付贴金券,首次成功授信可获28天免息券和一张利率折扣券。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春节等重要节日是零售传统旺季,有助于带动消费类信贷需求,银行在年初积极发力消费信贷业务,也有“早投放、早收益”方面的考虑。从趋势看,随着消费活动释放,国内就业和收入改善,消费者信心回暖,有助于带动消费信贷需求扩张。
并非所有人都能享受最优惠利率
尽管各家银行想方设法推广个人消费贷款,但贷款审批的尺度并没有因此而放松,目前只有少数客户能享受到让人动心的最低利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为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各家银行的消费贷款广告会在最后加上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如有疑问,请详询当地网点”“具体贷款利率和额度以审批结果为准”。
“之前告诉我最低利率不会高于4%,我正好想装修,就申请了20万元。结果最后批下来的利率超过了5%。”市民张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最近在某国有大行手机银行申请信用消费贷款的结果。据了解,张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能享受到信用贷款最低利率的都是各大银行白名单客户的员工,他们通常在一些优质单位工作。此外,银行的房贷客户、代发工资客户也会在申请消费贷款时有优势。
某国有大行朝阳一家支行的客户经理表示,在该支行,最低利率只有优质单位的员工才可以办理,普通个人客户无法享受。现在都是系统审批,除了白名单上的优质客户,其他客户实际申请到的利率和额度会差异很大,很可能比最低利率高出一大截。
对很多消费者来说,最坏的情况并非没有享受到最低利率,而是连申请资格都没有。有读者反映,自己看到银行消费贷款广告,兴冲冲地去线上申请了一把,结果发现连贷款资格都没有。北青报记者选择一家平时没什么业务往来的国有大行手机银行尝试申请该行的消费贷款,页面显示“很遗憾你未能获得我行的申请额度”。
如何才能有额度呢?该行指出了三条路:一是成为该行的住房贷款客户;二是提供房产抵押或其他有效担保,联系个贷中心办理其他贷款;三是在该行办理更多存款、理财业务。
国有大行下调消费贷款利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下半年以来,多家国有大行下调了消费贷产品的利率水平。
2022年8月初,六大国有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下限均降至4%以下。当时,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客户,农行网捷贷年化利率低至 3.7%,工行融 e 借年化利率最低 3.75%,交行惠民贷最低可享受年化3.85%的利率,中行中银 E贷年化利率最低 3.9%,建行快贷年化利率最低 3.95%。
一个月后,农行网捷贷年化利率最低降为 3.65%,工行融e借一年期年化利率(单利)低至3.7%。
2022年7月,邮储银行邮享贷年化利率区间为3.7%-17.8%(单利)。8月下旬,该利率区间降为3.65%-17.2%(单利)。
不难看出,工行、农行和邮储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利率下限在2022年8月之后均下调了5个基点。
建行快贷的年化利率近期也出现下调。建行北京市分行官方微信公众号最近接连三天发布推广文章“用钱,就选建行快贷”。文章显示,目前建行快贷的年化利率最低为3.85%,比之前的3.95%下调了0.1个百分点。
建行宁波分行发布信息,全面介绍了建行四种个人消费贷款产品的基本情况。总体来看,线下受理的贷款产品比线上受理的利率更低,额度更高。其中,薪实贷线下凭身份证、收入证明、任职证明等申请,年化利率低至3.6%,额度最高可贷100万元;建易贷线下受理、线上签约支用还款,年化利率也是最低3.6%,最高可贷100万元。快贷全线上、手机申请、自动审批,年化利率最低3.85%,最高可贷20万元;随心贷线下核查身份、线上签约支用还款,年化利率最低3.99%,最高可贷100万元。
周茂华分析指出,从大环境看,为应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国内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财政、金融政策发力,市场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市场利率中枢下移,自然带动消费贷等小额信用贷款成本下降。
监管强调要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人民银行数据显示,2022年全年住户贷款增加3.83万亿元,较2021全年增量缩水约4万亿元。其中,以个人消费类贷款为代表的新增居民短期贷款同比少增0.76万亿元;以按揭贷款为代表的新增居民中长期贷款同比少增3.33万亿元。
不过,今年金融机构一定会加大对个人消费类贷款的投放。2023年1月4日召开的2023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大金融对国内需求和供给体系的支持力度。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
1月13日,银保监会召开2023年工作会议。会议部署了今年九方面重点任务,排在首位的是全力支持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把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
银保监会此前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已提出相关具体举措,包括:优化消费金融产品服务,鼓励新能源汽车、绿色家电等大宗商品消费,促进居住消费提升,为新型消费和服务消费提供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持续改善新市民金融服务,更好满足农村转移人口、新毕业大学生等群体安居乐业需要。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多渠道增加居民安全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改善居民家庭资产负债表,增强消费能力。
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认为,随着生产经营活动恢复,尤其是线下消费复苏,消费类贷款的信用扩张将提速。如果有进一步的政策刺激,比如支持汽车和家电等产业链较长的行业,或者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将使消费类贷款恢复速度更快。
“2023年,消费金融贷款的拓展将是‘重头戏’。”建行信贷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在投资者交流会上表示,2023年要加大力度拓展个人贷款,预计2023年无论是住房金融还是消费金融都会回暖。
消费提示
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借贷
越来越低的贷款利率,让不少动心的消费者跃跃欲试。业内人士提醒大家,一定要按需申请,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借贷。
北京银保监局曾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树立正确借贷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养成理性消费习惯,弘扬勤俭节约美德,科学安排生活支出,做好开源节流、量入为出。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要明确自身贷款需求,根据需求确定是否需要贷款以及需要何种贷款。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过度借贷,否则可能会使个人甚至家庭陷入困境;更不要选择“以贷养贷”“多头借贷”,避免因无力偿还而导致债台高筑。
需要引起消费者重视的是,消费信贷资金不能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据了解,银行如果在贷后管理中发现消费贷款被违规挪用,会提前收回贷款。
本组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