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海协会会长张志军发表新年寄语******
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张志军在《两岸关系》杂志2023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赓续初心担使命 砥砺奋进续华章》的新年寄语,代表海协会向台湾同胞致以新年问候和祝福。
张志军表示,2022年是海协会服务大局、砥砺奋进的重要一年。海协会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服务工作大局、推动交流合作、维护同胞权益等方面作出新的努力。我们坚定维护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举办“九二共识”30周年系列活动,系统回顾阐释“九二共识”的历史经纬、核心意涵和重大意义。我们坚持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两岸一家亲”理念,妥善处理各类涉台突发事件和急难救助事项。我们积极推动与台湾各界联系与交流,广泛深交朋友,宣传对台政策,听取意见建议。
张志军指出,随着党的二十大擘画的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各项战略规划和重大举措的全面实施,祖国大陆更高质量的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更深层次的内需、更高效能的治理,必将对两岸经济合作产生强大赋能,为广大台胞台企分享机遇和实现更好发展提供重大利基,为推进民族复兴和祖国统一奠定更坚实基础,提供更有力支撑。
张志军表示,尽管国际局势风云激荡,两岸关系阴霾笼罩,但前进道路上的困难无法阻挡中华民族自强不息、上下求索的坚实脚步和六合同风、九州共贯的价值追求。我们将切实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台工作作出的总体部署和战略安排,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继续以中华文化激荡共鸣,以辉煌成就巩固认同,以中国精神鼓舞人心,以宏伟蓝图催人奋进,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付出更多努力、作出更大贡献。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